国家市监局新规出台:严查滥用行政权力垄断耗材、药械配送采购

时间:2022-07-11 浏览量:246

来源:中国医疗器械行业协会

国家级新规出台!8月1日起,严查地卫健委、药械招标中心等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利,指定、垄断耗材、药械采购配送以及招标。



据新华社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近日已完成修订,将于8月1日起开始施行。


为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今日(6月27日)配套印发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改善了现行规定中执法刚性较弱、执法权威不足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规定”增加了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或对其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这一条款。


众所周知,在医药购销领域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屡禁不绝。其中,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来实施违法垄断,近年来更是常见。


对此,新增的这一条款正好堵上了现有规则的“漏洞”,进一步打击药械采购、配送环节中,某些行政部门以及医疗机构利用特权指定某家企业独揽配送大权的违规行为。


无疑,随着新版《反垄断法》落地,以及《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配套修订,全国范围内对于药械采购、配送的垄断行为,将会迎来更严格的清查风暴!


就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了的《2022年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案件(第一批)》,公开点名12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相关案件。


其中,就有2例与医药购销领域相关,地方政府部门纠正滥用行政权力,通过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来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典型案例。



医疗领域反垄断“新时代”,开启!

一直以来,医疗健康作为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一直是被严查的重点领域。


在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中,国家再次表示要强化物流、公用事业、食品制造、医药健康等民生领域经营者集中审查,维护公平竞争市场格局。


现在,随着国家对反垄断相关条例的进一步修订与完善,各省市区政府、卫健委在内的行政机关,滥用权利垄断药械采购、配送的违规行为,将被彻底打击。


医疗领域反垄断的“新时代”,即将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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